账 号: @jl.gov.cn
密 码:  
  
     
  邱连文同志在全省财政部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  源:
发布时间: 2009-04-02 11:24 字体显示: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监督专员 邱连文

同志们:

  这次全省财政部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是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厅党组很重视。中央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统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等各方面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下面,我重点就贯彻落实全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昨天刚刚结束的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中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强调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方面既要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不折不扣地执行,也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财政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开展对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尤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及地方投资和国债资金的监管工作。增强透明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项目,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二是保障推动重大财税政策改革顺利进行。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增值税全面转型等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安排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税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三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三农”、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民生投入的监督检查,保障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日前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等专项资金,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行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推动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财政部于200811月和20091月先后两次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宏观着眼,高位思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领导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正确把握资金投入方向,坚持投资项目安排原则,切实履行管理和督导责任,把资金安排到中央规定的范围和当地最急需的项目上去,特别是已有规划和在建项目。积极参与中央补助地方小型项目筛选把关,将参与政府投资管理关口前移。既要保证中央投资资金按既定的投资方向落实到位,又要防止资金投向“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去年,省财政及时下拨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增投资资金。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六个方面的项目。春节前,中央扩大内需第五检查组对我省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贯彻落实,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和分工,投资项目分解下达比较快,资金拨付及时,投资方向符合中央要求,项目推进抓得比较紧,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的实施比较规范,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引嫩入白工程都是惠民工程,建成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都非常可观,项目进展比较快,建立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情况也比较好。全省的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提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项目还存在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资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央检查组要求,要及时进行整改,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对部分不规范的项目及时整改,手续不完善的要抓紧补充完善,要加强跟踪检查和审计,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立案查处。中央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领导组织实施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管理部门、项目单位和人员。要通过培训,使每个项目单位、责任人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检查组特别强调,财政部门除按规定划拨资金外,还要加强对落实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情况的监督,指导项目单位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基础资料。210,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管工作会议,针对中央检查组反映的问题和省检查组掌握的情况,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对落实中央投资项目组织协调不力、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的,要指导和督促其提高认识,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协调机制和监管机制;对项目投资资金缺口较大的以及分解下达的项目与中央投资计划、预算不一致的,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现行规定处理;要严格资金投向,保证新增中央投资按规定投资方向落实到位;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的投向及支出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建设资金,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挪用基本建设资金的部门或单位,财政部门有权停止拨付资金。各项目单位要定期报送基本建设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报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项目单位对财政政策理解模糊的,要及时作出政策解释,确保各项财政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今年,中央投入的资金量将更大,工程项目将更多。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新增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参加的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省财政厅成立了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继宏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壮,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邱连文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济建设处、监督检查局、政府采购办、监督检查办公室、驻厅监察室参加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邱连文兼任,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和监管机制,促进资金使用安全,项目管理安全。要加强政策研究,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要推动解决问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政策、制度、管理以及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或建议,督促其切实予以解决。要完善报告制度,定期将有关监督检查情况上报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快速反映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要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基层在推动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方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地总结和推广。

  四、注重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中央检查组和省检查组还要在我省各地继续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好中央检查组和省检查组的工作。参加省检查组的财政干部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组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职责。各级财政部门遇到重大情况和政策问题要及时与省检查组沟通,保证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全省财政系统要探索与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之间建立起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形成监管的整体效应。各市县财政监督机构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与负责预算和资金管理的业务处(科)之间保持信息的双向畅通,发挥基层财政部门贴近一线、熟悉掌握情况的优势,积极开展资金、项目的实时监管,形成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上下联动的立体网络。从3月份开始,各市(州)县监督检查机构要在每月10日前向省里报送上个月本地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落实和监管情况,以便省厅统一汇总。

  五、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推诿、拖办,特别是因失职渎职致使政策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二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行为,从严查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是要严肃执行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开展对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资金监管,并要纳入今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中央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坚持从源头上治理违纪违法问题。

  同志们,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的监管工作,是今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监督部门的专业优势,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能。加强统筹协调、密切联系沟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使我省经济再上新台阶。

 
 
 
  发 布 人: tdnm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关键词:
吉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主办(2008)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吉ICP备05001602号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431-88550963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