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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入类 税务局违规提退代征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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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5-09 14:30 字体显示:
 
 

  背景材料

  1997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广西NN市国税局1995年1至1996年9月提退“群众举报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检查发现,该市国税局违规提退“群众举报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7500.74万元。鉴于这种情况,同年3—4月,财政部门又派检查组,按照《对中央国库收纳退付中央预算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对该局1995—1996年代征代扣手续费提取、支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NN市国税局违规提退代征代扣手续费4053.13万元。

  NN市国税局在该省国税系统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1995年、1996年征收的各项税收收入分别达到12.3亿元和12.4亿元,均名列前茅,税收统计报表上反映的提退“群众举报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及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数额也十分巨大。1995年、1996年提退的代征代扣手续费分别为1471万元和3287万元,1995年至1996年9月共提退“群众举报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5382万元。但是,税收统计报表上反映的代征代扣税收和税务违章罚金却很少,分别只有13000万元和1090万元左右,与提退数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违纪事实

  一、违规事实

  1.违规提退群众举报查补入库奖励金7500.74万元。一是未执行文件规定,擅自提取。按照规定,群众检举查补入库奖励金可以从罚款收入中开支,不能从税款中开支。经查,NN市国税局1995年、1996年两年罚金入库总额仅为1090万元,而该局却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提取7500.74万元。二是超比例提取。经核查,NN市国税局所属各分局群众举报查补入库汇总金额是13614.53万元,按规定最多只能提退1361.5万元,而该局实际提退7500.74万元,大大超过规定数额。三是提退的举报奖管理混乱。在这次核查中,NN市国税局第一次向核查组提供的账本中,1995年和1996年l一9月份提退金额为5382.98万元,由于与市金库的原始凭证核对不符,在核查组反复敦促下,该局才又分两次提供了提退数据,其中有71.67万元没有设账,失去了监督管理;有5.13万元成为NN市国税局某科的“小金库”,并被该科随意乱支2.27万元。更为严重的是提退的奖励金乱支滥用。按规定提取的奖励金只能用于奖励举报人,该局近两年在这方面的支出只有15万元,而实际支出已达5302.39万元。主要用于:(1)购地80亩(建办公楼和职工宿舍用)支出860万元;(2)预付建办公楼基建材料款2980万元;(3)发放各种奖金补贴412.59万元;(4)购置各种车辆20辆,金额212.29万元;(5)补助办公业务费等其他支出837.51万元。结余2198.35万元。

  另外,NN市国税局提退的“群众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支出中,白条列支情况严重。如,1996年1—2月份5笔白条列支36万元用于购买小轿车;1996年8月份白条列支部门活动资金8.4万元等等。以上记账凭证均未附原始发票,明显违反《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2.违规提退代征代扣手续费4053.13万元。一是超范围、超比例提退代征代扣手续费。该市国税局1995年、1996年两年共提取代征代扣手续费4757.55万元。其中1995年1470.88万元,1996年3286.6万元。经核实,1995年应提取的代征代扣手续费为328.27万元,多提1142.61万元,1996年应提376.15万元,多提2910.52万元。两年应提取数为704.42万元,多提4053.13万元。二是将提取的代征代扣手续费列账外核算。1995年提退1470.88万元,列入经费报表反映的为1002.03万元,余468.85万元在账外核算;1996年提退3286.60万元,列入经费报表反映的为1614.77万元,余1671.90万元在账外核算。三是违规支用代征代扣手续费。该市国税局提取的代征代扣手续费除了少部分用于补充业务经费和支付代理人手续费外,绝大部分用于新办公大楼的征地、基建开支以及购置商品房等。据统计,1995年、1996年两年共从手续费中支付工程基建款2853.96万元,征地、购商品房支出1333.96万元,用于业务经费、手续费支出只有477.56万元。两年共结余1426.05万元。

  二、违规手段

  NN市国税局提退“群众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和代征代扣手续费的过程中,均采取虚报、擅自提高比例等手段进行提退。如在申报时,先由各分局填制“NN市税务局群众检举揭发提奖月报表”、“NN市税务局代征代扣税款月报表”,盖章后上报至市国税局,由该局计财科分别签上拟同意按10%(或30%)提取奖励款”、“拟同意按5%(或10%)提取代征代扣手续费”后,经局长同意后,再汇总计算填写“NN市税务局收入退还书”,即到市金库取得提退款。有些分局造表时把大量的正常征收入库和日常稽查人库的税款作为群众举报入库金额或代征代扣税款填写上报,而市国税局和市金库只进行签字、盖章、退款,并不从数字和政策上进行把关,致使国家财政收入大量流失。

  三、违规特点

  1.凭空编造报表,月月提取分成。NN市国税局每一基层分局无论其有无查补税款入库,也不论代征代扣税款数额多寡,每月均按时编制“NN市税务局群众检举揭发提奖月报表”、“NN市税务局代征代扣税款月报表”,越是税款征收数额大的基层单位,其水分就越大。

  2.看似合法,实为违规。NN市国税局“提退群众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奖励金”和代征代扣手续费,打着“合法”的旗号,自行申报、自行审批。这种行为无异于“监守自盗”。

  检查方法

  检查组了解到,该局1995年税务机构分设后各项工作独立运作,各项费用开支需求增大。随着1995年4月原集贸市场税收提成(30%)政策停止执行,国税系统预算外收入受到影响,经费缺口就更大了。1995年该局人均经费为14000元,1996年又减至11000元。但据有关人员反映,NN市国税局在那两年购置一批电脑,共投入资金400多万元,而报表上只反映46万元,相差300多万元。另外,该局办公用房十分紧缺,共有5个征收分局在外单位租用办公用房,正拟定建造一幢占地10亩的新办公大楼,资金预算约7000多万元。从账面反映的数据看,已投入征地费337万元及预付基建材料款500万元,资金缺口数额巨大,仅靠正常经费是无法解决的。此外,该局当时招收了不少助征员协助征收税款,而这部分人员的经费是没有来源的。上述种种迹象表明,该局除账上反映的1995年、1996年2年代征代扣手续费提成收入2616万元外,很有可能还有账外账的问题。

  检查组面对这两年的报表、账页和大量的原始凭证,开始了细致、艰苦的查账。尽管花了很大精力,但还是很难从账上看出蛛丝马迹。经过一番思考和冷静分析,检查组决定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了解线索,先从外围寻找突破口。在国库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翻阅大量的收入退还书,将NN市国税局两年提退的代征代扣手续费逐笔记录下来,取得了确凿证据。同时,认真做好该局领导和财务科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减轻其思想负担,使其主动向检查组提供全部账外列支代征代扣手续费提退情况。经检查组仔细计算,反复核对,终于查清了该局违规多提代征代扣手续费的重大违纪事实。

  处理结果

  NN市国税局多提多退“群众举报税务违章案件提奖”、代征代扣手续费,用于购地、购车、购置建筑材料、购置办公设备、发奖金补贴等支出,违反了《预算法》和《国家金库条例》的有关规定,造成国家税收收入流失。按照《预算法》第七十四条及其他有关规定,财政、税务部门对上述问题做出了以下处理:

  1.对违规提退“群众举报税务违章案件提奖”的手续费结余2198.35万元和购地支出860万元和预付基建材料款2980万元,合计3840万元,上缴中央国库。

  2.对违规提退代征代扣手续费结余款1426.05万元上缴入中央国库;对预付基建款余额660万元,由建筑单位直接汇给当地财政部门的“收缴违纪款项过渡户”;已用于基建及商品房开支部分分期分批归还国库。

  NN市国税局已将违规款3840万元缴入了中央国库,广西区国税局下文免去了NN市国税局局长的职务,并对计财科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警告、记过处分。

  违纪动机与原因

  NN市国税局违规多提多退税款,主要动机是为了小集体的利益,直接原因是弥补建造新办公大楼和经费不足,但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管理也是重要因素之一。财政部门、国库部门监管不到位,使该局擅自提退国家税款的“胃口”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

  教训与启示

  一、有关部门应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NN市国税部门违规提退国家巨额税款的问题,主要是国税部门的负责人财税法纪观念淡薄。作为税收执法部门,其天职是依照税法,及时足额征收税款。而提供虚假基数,违规提退中央收入,继而随意支取、滥用,这与征收机关的职责是非常不相称的。因此,税务机关要增强财税法纪观念,严格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不仅要对纳税对象进行税收监管,而且要加强对自身的管理。

  我国国库体制是中央银行全权代理国家金库职能,具体办理中央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等业务。本案例的发生,作为国库部门,没能尽到严格审核把关的责任,致使税务部门乱提乱退成为现实。因此,国库部门要恪尽职守,严格把关,严格程序,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中央预算收入的完整。

  二、严格管理和使用代征代扣手续费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税机关中央预算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管。《预算法》第五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及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这种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从2002年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要求提取代征代扣代缴手续费由原来直接就地退库,改为纳入预算管理,作为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之一,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支出统一安排。这一文件的出台,堵住了乱提乱退的漏洞,但纳入预算管理后,代征代扣代缴手续费的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税务部门截留、滞拨等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财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代征代扣手续费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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