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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江门市财政“五个注重”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来  源: 财政部
发布时间: 2018-07-04 14:22 字体显示:
 
 

  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广东省江门市财政以“五个注重”搭建起预算绩效管理的“四梁八柱”,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注重全面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方式 

  一是全面量化绩效目标。严格把控绩效目标评审过程,以是否具备量化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首要考评因素,不具备量化绩效目标的退回预算单位重新申报,退回重报仍不合格的由专家核定量化绩效目标。二是不断深化事前事中事后评审模式。在申报绩效目标环节,组织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集中培训,全面讲解绩效目标申报要点;在填报绩效目标环节,由专家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进行“一对一”辅导,解决绩效目标申报难点问题;在绩效目标评审环节,将绩效目标反馈给预算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后最终核定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合理科学。三是切实优化绩效管理系统性能。绩效目标评审工作依托绩效管理系统进行,为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江门市绩效管理系统增设“批复流程”功能模块,形成绩效目标“申报—评审—批复”系统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方式。

  二、注重针对性,创新绩效项目监控模式 

  一是分节点常规监控,监测序时进度。2017年绩效监控分“1—6月份”和“1—10月份”两个节点开展,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动态连续反映监控项目序时支出进度特点,防止支出方向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多层面重点监控,提高支出质量。充分联动业务科室,将每年支付进度落后以及支付状况不理想的项目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评审专家的作用,为重点监控项目“把脉开方”,提高支出效率和质量。

  三、注重系统性,完善绩效项目评价形式 

  一是开展绩效自评复审。每一年度结束后,要求所有市本级预算单位对上一年度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我评价,再聘请第三方机构复审单位自评情况,通过比对差距分析原因以加强绩效管理。二是加大重点评价力度。加强对本市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每年选取上一年的部分重点项目,联合市人大财经工委开展绩效评价,强化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三是试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本着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选取5个部门作为评价试点对象,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突破口,对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从专项支出到部门整体支出,横向拓宽评价广度,纵向加大评审深度,全面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注重客观性,健全评价结果反馈机制 

  为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及预算单位对评审结果的认可度,畅通评审结果反馈渠道,实施双向反馈机制。一是向被评价单位反馈评审结果。在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评审结果后,即时向被评价单位征求反馈意见,针对异议问题由预算单位提交佐证材料,再由评审专家研究修改。二是向相关业务科室反馈评审结果。业务科室掌握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综合业务科室意见,进一步提高评审结果科学性。

  五、注重实效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手段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和分配挂钩。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资金项目预算,按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分配资金项目。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差的,停止或减少市本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好的,在资金和项目申报方面给予一定倾斜。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市人大或上级监督部门绩效质询挂钩。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财政决算报告附属材料一并报送,呈市人大审阅,同时由市人大财经工委择机对绩效评审差的预算单位进行问询。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直机关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市直机关绩效重点考核内容,对于出现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不及格的单位进行对应扣分,直接影响该单位年终机关绩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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